来源: 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日期:2026-06-11 08:40
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客观衡量各初中、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能力,树立“低进高出、高进优出、整体进步”的鲜明导向,推动全市教育质量均衡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对象
全市范围内,在教学质量提升方面成效显著的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和普通高中学校。
二、评价内容、量化办法及奖励设置
由三亚市教育局或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统一制定,奖励总额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基金会负责奖励资金的筹措与发放。
三、附则
(一)本方案由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理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