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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奖励实施方案

来源: 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日期:2026-06-11 08:40

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客观衡量各初中、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能力,树立“低进高出、高进优出、整体进步”的鲜明导向,推动全市教育质量均衡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对象

全市范围内,在教学质量提升方面成效显著的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和普通高中学校。

二、评价内容、量化办法及奖励设置

由三亚市教育局或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统一制定,奖励总额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基金会负责奖励资金的筹措与发放。

三、附则

(一)本方案由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理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