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捐赠流程
一、受捐赠单位 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二、捐赠形式 直接捐赠或指定学校捐赠,定向捐赠时请注明学校名称
三、捐赠方式
1.转账捐赠
账户名称: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银行卡号:2662790675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河东支行
2.网上捐赠 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http://www.hnssyjyjjh.com)
3.扫码捐赠
(请备注:捐款人姓名或单位)
4.现场捐赠
办公地址:三亚市河东路60号市教育局509室
联系电话:0898-88657836 联系人:羊老师
四、捐赠抵税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如下: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捐赠奖励
对捐赠1000元(含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者,颁发“热心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奖”及捐赠证书;捐赠金额100万以上(含100万),1000万元及以下者,颁发“热心教育事业发展优秀贡献奖”和捐赠证书;捐赠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者,颁发“尊师重教楷模”称号和捐赠证书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