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日期:2026-07-02 11:25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三亚教育水平发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扶持、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章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开展资助建档立卡和农村低保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的“助苗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本科生和专科生(含应届新生和历届在校生);
(二)农村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本科生和专科生(含应届新生和历届在校生)。
二、资助条件
(一)学生本人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生活俭朴,具有进取精神。
(二)“助苗行动”实行本人年度申请制,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所考取学校必须是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不包括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参军入伍以及休学的大学生);
(三)市乡村振兴局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监测户大学本科生和专科生(户籍、学籍均在三亚的高中毕业生);
(四)市民政局核定的农村低保贫困户大学本科生和专科生(户籍、学籍均在三亚的高中毕业生);
(五)学生本年度没有享受过市总工会金秋助学金、市团委希望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圆梦行动助学金以及其它公益性项目、爱心人士资助(学校国家奖学金除外)。
三、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年度资助金:
(一)考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新生每人5000元,历届在校生每人4000元;
(二)考上全日制大学专科应届新生每人4000元,历届在校生每人3000元。
四、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
(一)申请及提交材料阶段:往届生2026年7月15日-7月24日(工作日),应届生2026年8月15日-8月24日(工作日)
(二)申请受助学生请按时、按要求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并交由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审核。
(三)填报申请表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申请表持有村(居)委会的意见且盖章;农村低保贫困户大学生申请表持有村(居)委会的意见且盖章。
(四)提交申请表时,需一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以便核对: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或农村低保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银行卡(开户行须为中国银行)、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助金发放
根据申请和审批的具体情况,助学金具体由基金会办公室按批次发放。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所有。
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4:
低保户复印格式
附件5:
建档立卡户复印格式